各院系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前期立项通知工作要求,现将“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新范式”2023年项目结题通知如下:
2023年立项的“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新范式”项目(附件1)须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2)。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20日前将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经所在院系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后期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联系人:徐宁;联系电话:87559904;电子邮箱:xuning1@hust.edu.cn ;地址: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保卫处对面)三楼307办公室
附件:
1.2023年“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新范式”项目立项名单
2.2023年“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新范式”结题报告书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