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的重大决策,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卓越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研字〔2023〕9号),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将开展2026年度工程硕博士卓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卓越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项目简介
卓越项目是学校在专项试点基础上自主设置的校企联合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重大需求,聚焦企业“卡脖子”难题,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探索校企育人资源融合与全过程联合培养新机制,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提供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支撑。
(一) 申报条件
1. 高质量科研课题支撑。卓越项目须依托围绕企业工程技术难题提出的需求课题(已合作或达成合作意向),具有满足联合培养需要的稳定科研经费及相关配套资源。
2. 高水平专家领衔负责。卓越项目须设置校内项目负责人(科技领军人才)和企业项目负责人(产业领军人才)。
3. 校企双导师共同指导。卓越项目须组建工程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校企导师团队,导师总规模应满足为每位研究生配备双导师的要求。
(二) 项目规模及考核评估
2026年原则上仅招录推免硕士、直博和“申请-考核”制在职博士;每个项目不超过25人(博士研究生占比不超过25%)。
卓越项目实施须依照《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卓越培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研字〔2024〕3号)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按年度进行阶段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项目可优先获得下一年度项目资助。实施期满后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优秀的项目可以获得滚动支持。
二、 申报及评审流程
(三) 项目申报
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二楼204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zfan@hust.edu.cn,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项目2026年申报书-XX学院”。
(四) 项目评审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进行项目形式审查后,将于6月27日(暂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拟立项的项目,报学校批准后正式立项。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59904
附件: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年卓越培养项目申报书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