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概况 | 新闻动态 | 人才培养 | 师资队伍 | 工程师技术中心 | 校企合作 | 卓越园地 | 党群工作 | 服务指南 | 教育部专栏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7年“卓越工程师”工程案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7-09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战略部署,高质量服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要素再造,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现启动2027年“卓越工程师”工程案例的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结果将作为后续当年度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工程案例的推荐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重点围绕服务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急需领域工程硕博士人才培养,聚焦重大工程、重大装备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工程实践开发大工程案例。

1.案例选题应注重前沿性、交叉性、典型性、启发性,具有工程硕博士培养适用的深度和难度;

2.案例应完整呈现复杂工程场景、充分体现工程前沿、深度融合多学科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着重培养学生大工程观和系统工程思维、有效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鼓励围绕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系统、局部设备的结构与运行、工业实验室与教学实验室活动、当前关键技术领域与国际技术竞争前沿等信息开发配套工程教学案例;

3.鼓励首席专家联合企业、凝聚校内外导师合力共同组建团队。

二、申报说明

1.每位校内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2.项目研究需紧密结合所在单位人才培养与科研实践,申报负责人需填写《“卓越工程师”工程案例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3.申报材料需经所在院系审核把关,由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并签订项目任务书,研究时限原则为一年,学院将在立项一年后组织结项验收;

4.成功立项的工程案例纳入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项目库,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工程案例征集工作开始后,在符合通知要求的前提下,依照评审得分排序,按学位中心限额推荐已立项工程案例;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所有。

三、成果要求

项目在完成一份结题报告的基础上,还需提交一份案例及其配套使用的教学指南(附件3

四、申报流程

申报人将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各院系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9月11日(周五)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案例的具体教学计划和教材大纲、参与人员的简历列表、学院已和企业签订的支持文件或协议等)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59904

电子邮箱:zfan@hust.edu.cn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二楼204办公室


附件:

1.“卓越工程师”工程案例项目申报书2027年

2.“卓越工程师”工程案例项目申报汇总表(2027年

3. 工程案例及教学指南编写示例【结题参考】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