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概况 | 新闻动态 | 人才培养 | 师资队伍 | 工程师技术中心 | 校企合作 | 卓越园地 | 党群工作 | 服务指南 | 教育部专栏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7年“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新范式”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7-09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聚焦国家战略人才需求,探索多学科交叉的高层次工程人才培养规律,深化培养体系改革,建立自主培养新范式,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现启动2027年“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新范式”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标

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有关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融合,形成一批促进卓越工程师培养的重要思路、关键举措等研究成果,助力学校更好地培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须具有长期从事工程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或研究经验,可根据研究需要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研究团队联合申报;申报人须采用选题指南内容作为项目研究方向,选题方向如下(具体信息见附件1):

(一)数智赋能卓越工程师培养全过程改革

(二)工程师技术中心实体化运行与育人模式创新

(三)卓越工程师培养质量评价与分类评价机制研究

(四)卓越工程师国际化培养模式与国际胜任力提升研究

(五)企业课题精准匹配机制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

三、申报说明

1.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2.项目研究需在强调项目的理论性基础上,突出实践性、应用性;

3.申报材料需经所在院系审核把关,由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并签订项目任务书,研究时限原则为一年,学院将在立项一年后组织结项验收;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所有。

四、成果要求

项目在完成一份结题报告的基础上,还须形成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可进行推广的研究报告,并由负责人在结题时进行现场汇报。

五、申报流程

申报人将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各院系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9月11日(周五)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后交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59904

电子邮箱:zfan@hust.edu.cn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二楼204办公室


附件:

1.“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新范式”选题指南(2027年)

2.“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新范式”项目申报书(2027年)

3.“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新范式”项目申报汇总表(2027年)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7月9日